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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与关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为响应教育部号召深入细致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开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与春季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月8日至2月18日

二、排查对象

全体学生

三、工作安排

1、做好4+1类关注(1、以往存在心理问题;2、存在心理类、精神类问题家族史;3、近期发生过重大事件;4、性格内向孤僻,容易紧张;5、学业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1对1了解关注学生身心状态,尤其是在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与家长加强沟通和联系,了解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特别关注学生假期是否出现心理波动、是否定期复诊、遵医嘱服药。相关情况填录《2023年度关注学生干预反馈汇总表》(附件)。

2、做好休学后复学学生的关注情况。点对点关心学生在家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与学生、父母沟通、访谈,特别关注学生是否出现情绪、心理异常波动。如出现异常情况一并填录《2023年度关注学生干预反馈汇总表》,并持续做好沟通、关注工作。

3、做好毕业班学生关怀工作。扎实做好毕业生心理状况摸排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心理动态。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学业成绩、考研求职等实际困难,了解学生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

4、开学后做好日常预警防控工作。依托四级预警网络体系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提前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辅导员、班主任定时走访学生宿舍,学院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针对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要与家长及时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全体在籍学生开通心理网络咨询服务(咨询QQ号:2128523053咨询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网络心理咨询服务于2月13日正式开通。

四、注意事项

1、对出现较严重困扰的学生,要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严重程度,是否可能出现:

1)严重精神或心理障碍: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重性抑郁发作、双相障碍、进食障碍等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学习和社会功能的障碍;

2)自杀或自伤:存在强烈的自杀意念、自杀相关的准备、自杀及自伤行为;

3)伤人:存在强烈的伤人意念、可观察到的伤人威胁、伤人相关的准备及伤人行为。

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学院及学生工作处,并及时与父母取得联系。

2、对此次排查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学生及时做好心理档案建立及追踪记录。

3、请各学院切实按要求开展工作,记录规范;尊重学生隐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各学院做好工作存档工作,并于2月24日16:00前将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aipingsui@jit.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刘畅:2271,眭爱萍:2903。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8日

          2023年度关注学生干预反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