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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教育管理科

1)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及综合素质培养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

3)制定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本科生导师聘任与考核等工作;

5)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6)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科学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教育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7)负责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优表彰和违纪处分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工作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9)负责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工作,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10)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指导协调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12)负责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

13)负责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和暑期海外文化交流项目工作;

14)协助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15)负责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例会等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决议督办工作;

16)负责学工信息通报工作;

17)负责部门归档工作;

18)每年编印《学生指南》;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韩冷

副科长:王兰芬、柳文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学校、社会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奖励资助政策;

4)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负责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内励志助学金等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伙食补助、困难新生绿色通道等工作;

6)负责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相关资助工作;

7)负责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

8)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本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曹轶蕾

科员:周琳

3、学生宿舍管理科

1)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宿舍资源的统一调配工作,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和住宿资源的宏观调配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做好宿舍内务卫生、纪律检查、考核评优等工作,拟定宿舍文化建设方案,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的资产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申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5)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宿舍安全检,消防安全管理和能源资源节约的宣传倡导工作,营造节约型校园的良好氛围;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长:孙洁

4、学生事务中心

1)负责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工作;

2)统筹协调中心事务办理与咨询工作,建立健全中心日常运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信息反馈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工作科学化水平;

5)负责中心党员工作站建设工作;

6)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7)负责学工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8)负责金科院学工在线平台建设工作;

9)负责大学生医保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郑雯雯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开展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工作;

4)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

6)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7)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工作;

8)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业务交流活动;

9)配合做好危机事件的预警及干预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长:刘畅

科员:柳萍、眭爱萍、黄艳

6、国防教育科(军事理论教研室):

1)负责制定国防教育、军事课程、征兵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共同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4)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做好征兵工作指导及服务;

5)负责退役复学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整组、训练及“双拥”工作;

7)负责指导学生社团金兵社(含国旗护卫队)、国防爱好者协会开展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宋标

科员:李媛媛、赵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