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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现将2019-2020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导师,详见金院字[2019]172号文件,导师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程序

1.导师自评(5月11-17日)。本科生导师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自评表》(附件1)的内容进行工作自评,并将自评表交学院考核小组。企业职业导师的考核由二级学院参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金院字[2016]41号)要求,并结合2019-2020学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津贴发放由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

2.学院考核(5月18日-24日)。各学院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邀请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院长、副院长、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考核,组织导师现场汇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自评表》内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成绩及等级,同时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及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公示(5月25日-29日)。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于6月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表加盖公章交学工处教育管理科,附件2电子表发ws@jit.edu.cn。

4.学校审核(6月2日-12日)。学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细则》(附件3),结合2019-2020学年工作实际,公正、公平、公开开展考核工作。

2.各学院要以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为契机,认真进行总结,了解本科生导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为更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意见与建议,请提供一名优秀本科生导师案例,包括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000字左右,有标题)、生活照和指导学生的照片各2张,于6月1日将电子稿前发至ws@jit.edu.cn。

3.请各学院加强本科生导师工作交流和优秀本科生导师事迹宣传工作。


联系人:王姝 联系电话:5848


附件:  附件.rar

1.《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自评表》

2.《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及津贴发放汇总表》

3.《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细则》

4.《金陵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导师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