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标准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文件要求评选。
(一)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联系群众的班委会;
3.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学风;
5.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及文艺体育竞赛;
6.评优学年班级同学无违纪情况;
7.评优学年班级无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
(3)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2.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
(3)评优学年担任班级、团支部、学院、学校学生干部;
(4)任职期间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能及时了解同学所需,并热情为同学服务,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自觉遵守各项校纪校规,评优学年无任何纪律处分。
二、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如下:
(一) 学院推荐。(10月9日-10月29日)
(1)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推荐为先进个人的学生须登录校园网网上事务大厅的“荣誉称号”板块填报电子申报信息,申请表中“申请陈述”需要详细填写评选依据以及获奖情况。
(3)先进班级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由负责该工作的老师汇总信息,点击提名按钮,完成基础数据的填报。
(4)10月29日下午15:00前,各学院从系统导出、打印《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班级登记表》以及相对应的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
(二)学校审核。(10月30日-11月20日)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三)表彰(11月中下旬)
学校对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派专人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各项评奖评优工作,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联系人:刘轩 联系电话:86188818
附件:
1.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