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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点击数:    作者:学工处

各学院: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先进典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苏教学函﹝2020﹞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江苏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30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1个。各学院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报送推荐材料。

二、评选方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等额评选。
  “先进班集体”为差额评选。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生工作处;“先进班集体”经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推荐名单,经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提倡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五、评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掌握评选推荐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参照通知第三项“评选推荐标准”),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2.各学院请于4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和学院推荐一览表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注意:附件2、附件3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附件4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一份),一览表的纸质文本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本发送至:louise1211@jit.edu.cn)。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3.各学院要大力宣扬先进典型,让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成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和考风,构建和谐校园。

联系人:刘轩 联系电话:8818


附件:

 1.2020年度江苏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含事迹介绍格式)

  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含事迹介绍格式)
   4.2020年度学院推荐江苏省先进个人申报一览表
   5.2020年度学院推荐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申报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团 委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