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配合学生网上事务大厅中勤工助学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更好的统筹使用我校的资助经费,促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金院字[2016]77号),结合学工系统中勤工助学功能模块的使用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勤工助学工作开展的目的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合法劳动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组织开展。
二、勤工助学学生的规范使用
依据《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金院字[2016]77号)文件精神,勤工助学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工作,不得以勤工助学的名义发放费用。为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人数不得低于70%,特殊需求岗位除外,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宣传。
三、申请流程
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设置一位审批负责人,将负责人姓名、工号及联系电话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后,负责人通过网上事务大厅“勤工助学”模块申请用工需求,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批,通过后学生即可通过网上事务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用人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上岗。
四、填写要求
用工部门在填写需求时,写清楚学生申报时间段、用工人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岗位要求、用工时间、困难生下限等详细信息,为了确保用工单位需求,请各用工单位最好是安排申请的学生带着本人的课表进行面试。申请的学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请各部门、学院负责老师认真考核每一位勤工助学的学生,如有不合格或不按要求上岗的,及时在系统中进行退回和更换。
五、薪酬发放
岗位负责人每月的1-10号统计结算上一月的用工时间,逾期视为上一月没有使用勤工助学,请负责老师及时申报,用工时间每月不超40个小时,一学期不超100个小时,学期末统一结账。
请有用工需求的学院、部门在2018年9月22日前完成岗位需求的网上申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