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奖学金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岛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0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岛村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2025版)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岛村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岛村奖学金是由江苏岛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旨在奖励金陵科技学院就读一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鼓励其发奋图强,成为品学兼优、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有用的人才。

二、奖励名额、额度及名额分配

  岛村奖学金总金额12万元/年,奖励人数60人/年,奖金2000元/(人·年)。按二级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比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时间节点

1.学生开展申报: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报名及收集材料。

2.学院评审、公示时间:请各学院在2025年11月15日前进行院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时间: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在学校“一站式学工社区-奖学金模块” “岛村奖学金”项目中进行提名申报,同时将候选人在评定学年获得的科创、荣誉、志愿服务等的支撑材料电子稿在申报系统中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

4.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5.评定学年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网课等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以及重修;

6.评定学年班级综测排名需在所在班级排名前50%;

7.评定学年体测合格;

8.评定学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记录;

9.同等条件下,评定学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志愿服务达到40小时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或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五、工作要求

1.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岛村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2025版)的要求进行(附件2),请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岛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转专业学生在当前学院开展。

2. 各学院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3.请申报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对于存在虚假情况者将按《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金院字[2019]146号)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8898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