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0]98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金院字〔2012〕165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奖励和资助名额及标准
奖励和资助名额:见《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附件1)。
奖励和资助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由各学院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做好宣传工作,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政策和评选办法,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学校网上事务大厅系统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申报填写,审核通过后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各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确定拟受奖励和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向本学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本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于11月7日关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信息材料需同步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提交“学校审核”,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上报江苏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并于11月16日前将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汇总表书记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xszz@jit.edu.cn。
5.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评审,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批复和经费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由财务处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七、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
3、这学期调专业的学生符合参评条件的一律放在新学院参评。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25-86188898 Email:xszz@ji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