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金院字[2017]125号)文件要求评选(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2.转专业学生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在当前学院和班级开展。
3.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系统将在10月15日开放, 10月31日关闭,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上网申报。院系审核完毕后提交学校审核,并进行院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请于11月7日前将系统中学生申报汇总表导出打印、加盖公章,会同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