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为有效期内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残疾本科生,均在统计范围(含特教班学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本科阶段,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学费按照每生每年不超过 8000元补助。
三、填报时间
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在“一站式社区学工平台”中的“困难补助”模块里“残疾学生学费减免”项目中完成申请并拍照上传本人持有的残疾证明并准确填写残疾证编号,10月13日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学校审核,纸质汇总表学院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
四、其他
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是江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专项资助政策,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残疾学生免学费政策,请各学院结合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内的我校残疾学生数据,认真排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请勿遗漏。学校不再对该部分学生进行校内学费减免。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