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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点击数:    作者:石宁宁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准确的认定,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7]38号、苏财教[2007]10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2017]2号)和《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金院字[2017]89号)(附件1)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和认定时间安排

(一)从今年开始,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在学生事务网上大厅进行认定,系统将在7月底开通,请老生于8月1日后即可登录我校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网址:http://ehall.jit.edu.cn/new/index.html,提前进行资格认定申报工作,2018级新生在9月1日后登录我校学生网上事务大厅,进行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操作程序可关注“金科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或详见困难生使用手册[学生组](附件2),新生可以扫描在录取通知书中随寄  “学生资助政策”材料袋中的“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折页上的二维码后,进行详细了解,根据使用手册按步骤如实进行申请,打印好申请表后,请仔细阅读《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金院字[2017]89号),按其中要求准备好证明材料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9月13日前,各学院收集《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学院在学生事务大厅的操作审核方法详见困难生使用手册[审核管理组用户](附件3)。

(二)9月20日前,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济情况测评结果以及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在校生活状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

   (三)9月25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审核学生的申请并根据认定标准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

(四)9月26日前,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等认定结果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提交至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最终确定全校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届时困难认定系统将会自动关闭,请注意时间节点。

三、认定注意事项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未经学校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各学院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组织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认定。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加盖区县及以上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及其他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金陵科技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证明材料中务必具有经办人、公章、联系电话等完备信息,由各学院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可取消申请学生的困难生资格或拒绝将其列为认定对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部分材料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追责。

    (二)各学院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打印纸质表请盖好学院章后,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25-86188898。

(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院存档。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困难认定系统学生使用说明

附件3:困难认定系统院系审核使用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