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的宣传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5号)(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附件2)公布,请各学院做好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办理相关补偿手续的政策宣传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