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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4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为及时把握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心理隐患,建立完善学生心理档案,现将针对2023级新生开展心理普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23级研究生、本科生(含少数民族预科生)

二、普查方式和组织

1.心理普查方式: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的统一安排,我校所有新生需通过苏心APP端口进入开展心理测评,通过扫码或应用市场下载苏心APP,通过“手机号码+验证码”或“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进入“心理测试”模块,2023级研究生选择“江苏省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普查”开展普测;2023级本科生选择“江苏省2023级大学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普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心理普测标准化指导》。

2.普查时间:

9月25日—10月13日

3.在普查过程中若有疑问或有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测评,请及时与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老师联系。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位2023级新生参加。

2.新生务必根据各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普查,不得缺查。

3.普查结果须遵循保密原则。

4.联系人:眭爱萍(2903);黄艳(7446)



                           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4日

 心理普测标准化指导.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