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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2024年12月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12-02    点击数:    作者:

(一)教育管理科(辅导员职业发展中心)

1.持续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学生课堂行为检查制度,通报检查结果;

2.开展2024级新生入学教育考核工作;

3.开展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

4.开展2024年度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

5.开展2024年“一院一品”项目建设汇报总结工作;

6.推进辅导员职业发展中心建设,召开中心工作研讨会;

7.举办辅导员培训和辅导员沙龙;

8.开展2024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

9.完善学工系统中学生信息更新采集。

(二)国防教育科(军事理论教研室、征兵工作站)

1.开展“国旗下的思政课”活动(幕府校区);

2.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验收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

(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完成新生心理普查回访工作,撰写普查报告;

2.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授课工作以及考试工作;

3.开展校大学生心理协会周年活动;

5.持续做好重点关爱学生的更新和管理工作;

6.做好心理咨询、心理团辅、心协活动指导等日常工作;

7.开展辅导员个人成长故事分享会活动;

8.开展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考评工作;

9.配合做好心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事宜。

(四)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1.开展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工作;

2.开展十佳宿舍管理员评选工作;

3.做好宿舍管理物业招标工作;

4.开展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周年庆活动。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做好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2.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相关工作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账核对工作;

3.做好校内励志助学金、特殊学生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助发放工作;

4.做好学校2024年度资助数据在各级系统中的录入工作。

(六)学生事务中心

1.全面做好本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完成各学院大学生医保新生、老生、困难生数据的核对,上传南京市医保系统,与财务核对缴费情况,配合做好催费);

2.做好学生咨询“一键通”系统运行管理;

3.做好学生事务中心运行管理工作;

4.开展“研学助考”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