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3号)要求(附件1),2025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人员认真阅读《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附件2),请各学院做好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办理相关补偿手续的政策宣传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 5月29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