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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为落实《深入推进江苏省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计划》要求,深化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现将开展2025年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建设任务

详见《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7月—8月)。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提交《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评审立项(9月)。学校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建设。

三、申报材料

1.《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word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佐证材料仅需要提供纸质版。电子材料于2025年8月30日前上传至“一站式学工平台”,逾期将不予受理;纸质稿于9月8日前送至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

2.佐证材料。凡申报书中提及的所获荣誉和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辅导员名师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动员具备丰富经验、专业素养高且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辅导员及其团队踊跃参与申报。

(二)总结创新,铸就品牌。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结合学院特色和学生工作实际,明确建设目标、具体建设计划和预期成果。聚焦重点工作领域,精准发力,提炼独具特色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项目。

(三)加强管理,规范考核。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学生工作处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和期满时,分别开展期中考核总结和期满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附件1)。建设期内,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需加强对工作室建设的指导,促进工作室在建设期内取得良好的建设成果。

联系人:韩冷   联系电话:6541


附件: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金学字〔2025〕2号).docx

 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