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暑假轮休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法治意识和人身安全教育
1.加强法治观念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规范日常言行,增强鉴别和抵制不良行为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增强网络法治和安全意识,规范网络语言和行为。
2.加强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做细做实暑期实践实习、课程培训、科创竞赛以及科学研究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家校沟通,把握学生动态,形成育人合力。引导学生规律作息、科学饮食、适当运动,戒烟、戒酒、戒除沉迷电子产品,培养健康高效的学习生活习惯。
3.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高坠、防交通事故、防毒品和滥用药品、防燃气和食物中毒、防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防传销、防邪教、防间谍、防校园贷、防电信诈骗、防非法金融活动等安全教育。保护好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社交软件账号、验证码、车票机票、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载体,慎重提供他人或上网。
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保持掌握日常动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生活状态。关注暑假留校学生心理和生活状态,每日了解学生动态情况。对其中心理关爱群体,所在学院应有充分评估,制定具体帮助措施并有效落实。
2.广泛宣传求助渠道。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线上咨询QQ号2128523053(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12356(24小时);江苏省大学生心理热线025-58255200(24小时)。提醒学生保存备查,随时可用。
三、加强宿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在正式放假前和暑假结束时,各学院应对本院宿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人和无人宿舍均纳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或问题,务必跟进整改至完成,对有责任的学生给予教育处理。
2.精准把握学生动态。各学院要按照《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附件1)等相关要求,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督促学生严格落实签到、查房、请销假等制度。对存在宿舍区域吸烟、夜不归宿、沉迷游戏扰民、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纪行为加强教育、督促整改,情况严重者取消留校资格,并依规给予相应纪律处理。各宿管站每天动态摸排各宿舍实际住宿人数,单独住宿学生应就近合并安排住宿。非留校学生如需返舍取物,本人到场的应做好登记等手续,本人不能到场的应联系学院代为办理。
3.切实加强值班管理。值班辅导员规范落实进社区值班工作要求(附件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际到岗、实际走访宿舍、实际入住值班室,保持通信畅通,现场处置问题。对学生重大和紧急情况(如送医、涉警、心理危机等),所在学院片区辅导员应及时到场接管处置,值班辅导员交接后继续履行值班职责;片区辅导员无法到场接管的,由所在学院安排其他合适辅导员到场代为接管处置。
暑假轮休期间辅导员值班安排另行通知。辅导员值班当天不能到岗的,应提前与其他辅导员调班;如有临时冲突不能到岗的,由所在学院负责统筹解决。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5点至次日早上8点;值班宿舍为江宁校区南区10栋、幕府校区3栋。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院级值班等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人文关怀。
4.规范使用自习空间。留校学生可根据《“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规定》(附件3)、考研教室文明公约等要求,合规合理使用学生社区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自习空间,服从管理,保持良好形象和人际关系,维护公共区域安全稳定和卫生整洁,保存相关应急联系方式。
四、有关工作要求
学工、研工部门与保卫、后勤、后总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暑假轮休期间学生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安全稳定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和安全预案,督促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全体学工干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与其他管理力量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安全举措落地落实。各宿管站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规定做好检查楼舍、排险报修等工作,学生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学院,如遇突发事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
附件:
1.《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2.《辅导员进社区值班工作要求》
3.《“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规定》
附件1: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docx
附件3:学生社区管理规定.docx
附件2:辅导员进社区值班工作要求.doc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