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完善心理四级网络建设,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心理求助途径,根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1、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作为学校心理健康四级网络建设项目内容,各学院可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
2、结合学生需求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学院既有心理发展辅导室实施主题化升级改造,打造主题聚焦、常态开放、浸润体验的学生心理活动场地,为学生提供可随时参与、自主使用的心育空间。
3、根据学院申报情况,本次计划共选建5间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建成投入使用后面向全学院同学开展经常性的心理辅导或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建设要求
1、场地要求:发展辅导室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不宜过大,采光、通风良好。
3、管理要求: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日常工作,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分享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心理发展辅导室详细建设方案和资金预算。
2、学院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及具有咨询资质教师资源。
3、心理发展辅导室拟建设地点、面积、环境的综合安排,及建成后使用维护管理方案。
4、升级建设的学院请需提供近一年心理发展辅导室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打造的特色发展方向及建设规划,要求聚焦主题,向学生提供可随时参与、自主使用的心育空间。
四、报送办法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初次建设学院填写附件1的《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申报方案》,升级建设学院填写附件2的《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升级建设申报方案》,纸质稿盖章后提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2271),电子档发送邮箱liuchang@ji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