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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升级及建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完善心理四级网络建设,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心理求助途径,根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2017]62)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1、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作为学校心理健康四级网络建设项目内容各学院可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

2、结合学生需求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学院既有心理发展辅导室实施主题化升级改造,打造主题聚焦、常态开放、浸润体验的学生心理活动场地,为学生提供可随时参与、自主使用的心育空间。

3、根据学院申报情况,本次计划共选建5间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建成投入使用后面向全学院同学开展经常性的心理辅导或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建设要求

1、场地要求:发展辅导室面积为10平方米以上,不宜过大,采光、通风良好。

3、管理要求: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日常工作,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分享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心理发展辅导室详细建设方案和资金预算。

2、学院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及具有咨询资质教师资源。

3、心理发展辅导室拟建设地点、面积、环境的综合安排,及建成后使用维护管理方案。

4、升级建设的学院请需提供近一年心理发展辅导室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打造的特色发展方向及建设规划,要求聚焦主题,向学生提供可随时参与、自主使用的心育空间。

四、报送办法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1015日。初次建设学院填写附件1的《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申报方案升级建设学院填写附件2的《学院心理发展辅导室升级建设申报方案》,纸质稿盖章后提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2271)电子档发送邮箱liuchang@ji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6922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