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现对我校2024年立项建设的6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名单
序号 | 工作室主持人 | 工作室名称 |
1 | 刘思思 | “美艺歌”就业育人工作室 |
2 | 聂钰石 | 美育润心工作室 |
3 | 杨婷 | 职赢未来生涯工作室 |
4 | 姜艳 | “心向阳”心理发展工作室 |
5 | 徐敏 | 绿叶子生涯工作室 |
6 | 杜文娟 | 传承雨花英烈红色文化工作室 |
二、结项标准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要求,辅导员工作室结项的基本条件为:
1.工作室每学期参与或承办组织2次以上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生活动,其中包括每年至少一次校级活动。凝练经验做法,形成育人品牌,并在金科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报道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2.工作室取得成果必须与工作室研究主题相关,以下三项要求至少符合其中两项:
①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出版著作1项以上。
②成员主持校级(含)以上课题1项以上。
③工作室成员或指导学生参加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奖。
三、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工作室主持人根据系统梳理工作室建设期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结项材料主要包括:
1.结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
2.结项汇报PPT(汇报时间8分钟);
3.其他佐证材料(活动成果、媒体报道等)。
四、评审工作说明及其他要求
1.学生工作处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评审验收。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前30%的工作室将立项为校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继续予以经费支持,为申报省级辅导员工作奠定基础。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本学院辅导员工作室认真做好结项准备工作。各工作室主持人要全面开展项目成果梳理与工作总结,系统归集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材料内容,确保提交的结项材料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联系人:韩冷 6541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金学字〔2025〕2号).docx
2.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报告
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报告.docx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