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近期启动新生心理普查回访工作,并同步开展回访技能培训。本次回访将依据普查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级、一对一访谈评估。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为确保回访工作科学规范、精准高效,心理中心将组织心理普查回访技能专题培训,帮助承担回访工作的教师掌握针对普查异常学生的回访方法与干预技巧。
1.培训时间:2026年10月30日(周五)14:00
2.培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12会议室
3.参加人员:承担本次回访工作的学院心理辅导站教师、心理咨询师,以及自愿报名参加的新生辅导员和班主任。
4.主讲专家:南京审计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部主任、书记蔡智勇教授
二、回访对象
根据本次心理普查结果,筛选出的部分2026级新生
三、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2月18日(可根据学生的空余时间段安排回访)。
2.人员要求:承担回访工作的教师须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或三级)资质。
3.工作规范:回访教师应秉持专业、关怀、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按要求规范填写《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附件1)及《心理普查回访汇总表》(附件2)。回访结束后,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的纸质版及《心理普查回访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026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地看待心理回访,消除不必要的顾虑,确保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共同守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江宁校区:眭爱萍(2903);幕府校区:张嫣然(6604)。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心理普查回访汇总表.xls
附件2: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