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科】
1.做好学生开学工作;按规定落实开学后第一周学生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
2.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抗疫精神为主题,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开展辅导员领学活动2期;
3.开展学生反电诈宣传工作;
4.更新学生朋辈榜样库,开展省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
5.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启动本年度教授面对面活动,组织开展晚自习抽查、课堂纪律抽查
6.组织做好劳动理论课程教学教育工作;
7.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第二课堂任选学分情况统计,做好未修满学分学生的尔雅课程报名工作;
8.做好2022级未体检新生补检统计工作
9.做好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学风建设等校级文件更新;
10.制定辅导员培训方案,开展两期辅导员培训;
11.开展2022年度优秀学生教育管理论文评选,2023年学生教育管理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12.做好2022-2023-1学期班主任津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费用发放。
【国防教育科】
1.开展2023年春季批次征兵工作,3月16日开始启运新兵;
2.做好军事理论课授课;
3.完善2023年升国旗活动计划并组织开展;
4.核对完善我校入伍学生大数据。
【心理健康中心】
1.做好开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与关心工作;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例会;
3.完善关注学生“周研判、月报送”制度;
4.完成2022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考试工作;开展2022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课程教学;
5.开展“3.20心理健康教育周”系列活动;
6.开展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常规工作;
7.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汇编。
【宿舍管理科】
1.进行辅导员值班室选点,确定改造方案(江宁校区预计改造9间,幕府校区预计改造2间);
2.落实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住宿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3.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活动,加强学生夜不归宿、违章电器的查处力度;
4.开展2022年度十佳宿舍管理员评比、2022年度优秀管理站及优秀管理员表彰工作;
5.做好学生住宿信息日常更新、维护、统计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启动新学期勤工助学工作;
2.做好西藏籍区外就读师范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学生免补资金的发放工作;
3.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4.做好开学初学生临时困难的审核工作;
5.做好校内“周大福”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6.启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
7.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证书的发放工作。
【学生事务中心】
1.招募本学期事务中心学生助理团成员;进行学生助理团面试、培训(至少5次);
2.事务中心2月20日起正常开放,为师生办理业务、咨询相关事宜;
3.紧密联系相关部门,对事务中心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政策讲解进行优化、调整;
4.组织开展事务中心特色活动;
5.与江宁区税务局、校医务所对接,做好2023年度我校大学生医保缴费名单、参保名单的上报与凭证领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