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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推进实施方案》(金院字〔202461号)工作要求,为加强本科生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发挥本科生导师在学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度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导师,详见金院字〔2023130号文件,导师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程序

1.导师自评(523-31日)。本科生导师按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自评表》(附件1)的内容进行工作自评,并将自评表交学院考核小组。企业职业导师的考核由二级学院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金院字〔2023151号)要求开展考核,津贴发放由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制定。

2.学院考核(61-610日)。各学院要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院长、副院长、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应从各班抽取,人数占考核工作小组人数的一半以上)构成。考核工作小组要组织导师现场汇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照《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自评表》内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成绩及等级,同时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及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2)。企业职业导师考核由学院自行组织,请留好考核台账,以便备查。

3.学院公示(611-615日)。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于617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表加盖公章交学工处教育管理科,附件2电子表上传至一站式学工平台。

4.学校审核(6月)。学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细则》(附件3)公正、公平、公开开展考核工作。

2.各学院要以本科生导师考核工作为契机,认真进行总结,了解本科生导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为更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意见与建议,请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于617前上传至一站式学工平台,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优秀本科生导师案例。优秀本科生导师案例,包括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000字左右,有标题)、生活照2张。

3.学工处会同其他部门做好本科生导师工作交流和优秀本科生导师事迹宣传工作。

联系人:柳文 联系电话:2959

 附件1: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pdf

 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导师登记表.doc 

 附件3:金陵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初选)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