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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校级学生工作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点击数:    作者:

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2022年共有22项学生工作专项课题被立为校级课题,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关于2022年度学生工作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中的22个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条件

(一)标记★号的为校级重点课题,重点课题项目要求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或以上期刊发表2篇论文,一般课题项目(立项资助)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或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一般课题项目(立项不资助)必须以项目负责人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二)对确实不符合结题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题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附件4)讲明原因及需延长结题的时间,并由课题所在部门签署初步意见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做延期处理。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延期结束后如还无法结题,视为自动放弃结题,暂停2年申报学生工作专项课题(自放弃结题当年算起)。

三、结题验收方式

所有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其中校级重点课题预计于9月组织进行交流发言。

四、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表(附件2);

2、验收证书(附件3);

3、材料附件:指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调查报告等(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的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

以上材料于8月30日前将电子稿上传至一站式学工平台,纸质稿请交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

附件:

1.2022年校级学生工作专项课题项目

2.验收申请表

3.验收证书

4.延期结题申请报告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