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套路贷”诈骗案件中,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善于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闭环,并借助民事诉讼程序实现非法目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会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会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因此,我们应该在接待过程中留好证明材料,以便还原事实真相。